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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试卷评阅、装订和保存的规范要求

时间:[2017-11-23]  来源:

 

为加强对课程考核评价过程的管理,规范学生考试卷评阅、装订和保存,统一试卷评阅、装订和保存各环节的标准,特拟定本规范要求。

一、试卷评阅

试卷评阅严格按照以下规范要求进行。

1.通识必修课程必须采用集体分题流水阅卷。阅卷前要成立评卷小组,根据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统一评分原则,阅卷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由评卷小组集体讨论解决;

2.专业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由任课教师参照“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评阅试卷;

3.以大作业、论文等形式考核的课程,大作业、论文等评阅时,要有简要的评语和评价结论;

4.阅卷一律使用红笔;

5.阅卷的符号和分数打法

1)填空、选择、判断等客观题用“√”或“×”评判;

2)需要学生用文字、符号等表述的题目,阅卷教师须认真评阅学生回答的内容,根据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学生回答的情况评阅,并注明得分点

3)在大题首左侧应标记本题得分,即“正分”

6.采用集体分题流水阅卷的试卷,须在试卷册封面处明确分题阅卷教师和成绩汇总教师;由一人完成批阅的试卷,阅卷教师须签名;

7.批阅试卷要认真细致,原则上试卷不得涂改各题所得分数和总分。若经核对后确需更改的,教师须在试卷错判更正处签名并加盖教学部门公章确认;

8.试卷评阅必须与“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相符。

二、试卷装订与保存

1.需要装订保存的试卷包括独立设置课程评定期末成绩的试卷、大作业、论文等;

2.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程期末试卷以班为单位装订,通识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期末试卷以课程为单位装订;

3.通识必修课程补考试卷按以课程为单位装订(补考人数较多的课程,可以分学院装订),专业课程补考试卷以课程为单位装订;

4.试卷装订封面统一用“文山学院试卷册封面”,内容填写完整规范;

5.试卷装订按顺序应包括以下要件:

1)文山学院试卷册封面

2)试卷样卷

3)试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

4)考试卷成绩登记表

5)试卷分析报告

6)学生答卷(按成绩单学号顺序整理,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4.试卷评阅结束装订成册后,各教学部门按以下要求存档保管:

1)通识必修课程按学期、课程、学院、专业、班级的顺序存档保管;

2)通识选修课程按学期、课程的顺序存档保管;

3)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按学期、专业、年级顺序存档保管;

4)补考试卷按学期、课程顺序存档保管;

5)通识课程的试卷由课程归属的教学部门统一保管,专业课程试卷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保管,任课教师不得私自保管课程试卷。

三、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有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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