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课程考核评价过程的管理,规范学生考试卷评阅、装订和保存,统一试卷评阅、装订和保存各环节的标准,特拟定本规范要求。
一、试卷评阅
试卷评阅严格按照以下规范要求进行。
1.通识必修课程必须采用集体分题流水阅卷。阅卷前要成立评卷小组,根据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统一评分原则,阅卷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由评卷小组集体讨论解决;
2.专业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由任课教师参照“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评阅试卷;
3.以大作业、论文等形式考核的课程,大作业、论文等评阅时,要有简要的评语和评价结论;
4.阅卷一律使用红笔;
5.阅卷的符号和分数打法
(1)填空、选择、判断等客观题用“√”或“×”评判;
(2)需要学生用文字、符号等表述的题目,阅卷教师须认真评阅学生回答的内容,根据“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学生回答的情况评阅,并注明得分点;
(3)在大题首左侧应标记本题得分,即“正分”;
6.采用集体分题流水阅卷的试卷,须在试卷册封面处明确分题阅卷教师和成绩汇总教师;由一人完成批阅的试卷,阅卷教师须签名;
7.批阅试卷要认真细致,原则上试卷不得涂改各题所得分数和总分。若经核对后确需更改的,教师须在试卷错判更正处签名并加盖教学部门公章确认;
8.试卷评阅必须与“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相符。
二、试卷装订与保存
1.需要装订保存的试卷包括独立设置课程评定期末成绩的试卷、大作业、论文等;
2.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程期末试卷以班为单位装订,通识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期末试卷以课程为单位装订;
3.通识必修课程补考试卷按以课程为单位装订(补考人数较多的课程,可以分学院装订),专业课程补考试卷以课程为单位装订;
4.试卷装订封面统一用“文山学院试卷册封面”,内容填写完整规范;
5.试卷装订按顺序应包括以下要件:
(1)文山学院试卷册封面
(2)试卷样卷
(3)试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
(4)考试卷成绩登记表
(5)试卷分析报告
(6)学生答卷(按成绩单学号顺序整理,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4.试卷评阅结束装订成册后,各教学部门按以下要求存档保管:
(1)通识必修课程按学期、课程、学院、专业、班级的顺序存档保管;
(2)通识选修课程按学期、课程的顺序存档保管;
(3)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按学期、专业、年级顺序存档保管;
(4)补考试卷按学期、课程顺序存档保管;
(5)通识课程的试卷由课程归属的教学部门统一保管,专业课程试卷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保管,任课教师不得私自保管课程试卷。
三、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有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