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举报受理范围
实验室现场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设施、化学品、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实验室安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预兆。
第三条 每位教职工、学生发现学院出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院、教务处或保卫处举报。
第四条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6-2823820(教务处)、0876-2120110(保卫处),举报邮箱:wsxysysaq@163.com 。
第五条 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整理、汇报工作。对举报的各种安全隐患应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后要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第六条 学校将对举报重大实验室安全隐患的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隐患的举报工作。
第七条 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对任何故意提供虚假举报和恶意诬告的行为将受到学校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责。
第八条 全校师生应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绷紧安全之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和解决实验室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设备财产安全,确保实验室正常安全运行。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务处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