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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2026级新生教务指南

时间:[2026-09-14]  来源:

教务处老校区交流中心二楼、三楼,是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职能部门,负责统筹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学籍变动管理、考务组织实施、转专业办理、课程学习等各类教学管理工作教务管理系统线上办理各类学业业务的主要渠道。踏入大学校园,选择课程、转专业申请休学复学、缓考重修、毕业审核等关乎学业发展的政策,需要同学们尽早知悉。为帮助新生快速掌握本专科教学管理规定,规避学业风险,我们整理了同学们咨询最多的教务业务要点,一起来了解吧!

1 学生高频咨询业务及负责教师

科室

办公地点

电话

核心办事内容

负责人

教学科

交流中心205

0876-2155627

成绩管理、网课管理、学籍管理(休学、复学等)、毕业审核、转专业

马老师

教学科

交流中心205

0876-2155627

选课、排课、教室安排

林老师

教学科

交流中心205

0876-2155627

实习、毕业论文

陈老师

考务科

交流中心205

0876-2155627

期末考试、四六级、缓考等各类考试组织

杨老师

综合科

交流中心204

0876-2820786

教务综合协调、考研相关事宜

章老师

教研科

交流中心304-2

0876-2818363

学科竞赛、教学科研

刘老师


2 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学院

办公地点

教学秘书

人文与传媒学院

文宗楼北1022

张老师

教师教育学院

文宗楼北1004

王老师/孔老师

人工智能学院

新区实验楼307

蔡老师/戚老师

冶金与材料学院

老实验楼306

曹老师

三七医药学院

新区实验楼604

石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综合教学楼B309

陶老师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楼2002

华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艺馨楼1001

杨老师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文山州职教园区综合楼1楼教科办公室

王老师


3 本专科学生核心业务规则

一、学籍管理(入学注册、学制、休学复学、退学、毕业)

(一)入学注册

1.新生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保留入学资格: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为1年。保留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4.学期注册:每学期开学按时缴纳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二)学制年限

本科标准学制4年,最长在校年限6专科标准学制3年,最长在校年限5休学、保留学籍时间不计入)。


(三)休学

1.适用情形:因病需修养、一学期请假超1/3学时、创业其他特殊原因。

2.休学时限:休学以1年为期,可申请延长1次;创业休学可申请延长2次,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3年。

3.办理流程:提交《文山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经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

4.参军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在校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四)复学

休学期满或退役后,应于开学第1周提交复学申请期满后1个月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按退学处理。

因病休学者,须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痊愈可正常学习诊断证明。

复学后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原专业无后续年级的,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


(五)退学

1.强制退学情形:超过最长在校年限应休学而未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不复学、伤病无法继续学习、连续两周无故旷课、超过规定期限2周以上未到校注册。

2.主动退学: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多级审批


(六)毕业、结业、肄业

1.毕业: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放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放学位证。

2.结业:修完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予以结业。结业后2年内可申请重修,合格后换发毕业证。

3.肄业:在校学习满1年及以上的,发肄业证书

4.证书管理:证书遗失只发证明书,不补发原件。

5.配套管理:取消补考和毕业“清考”,课程不合格须重修,重修成绩在成绩档案中标注“重修”字样。


二、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选课

1.本科学生通识选修课需修8个学分,包含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公共艺术、劳动及体育4个模块,每个模块最少2个学分,共8个学分。三年制专科学生通识选修课需修6门课,共计12个学分,具体模块不限。五年制专科学生通识选修课需修2门课,共计4个学分,具体模块不限。

2.本科及专升本师范类专业学生需修4个学分的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3.学生须按通知时间于教务系统内选课,课程一经选定不得退课。


(二)考勤

1.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1—20学时警告;21—30学时严重警告;31—40学时记过;41—50学时留校察看;51学时及以上开除学籍。

2.请假:3日以内由班主任审批,3日以上由二级学院审批报学生处备案


)免听与免修

1.免听:因重修导致课程时间冲突,可申请免听。获准免听者须完成教师布置作业和相关任务并参加考试。

2.免修: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可免修《大学英语》;非计算机、人工智能等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及以上可免修《人工智能素养》;师范类专业学生普通话达要求可免修《教师口语》;教师资格证相关课程考试通过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非体育类专业学生取得运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证书或退伍士兵可免修《大学体育》。


)缓考

考前提交申请,审批通过生效;开考后不受理,缓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成绩记载

1.百分制计分,60分合格

2.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3.成绩遵循“三控线”原则,平时成绩低于60分或期末成绩低于50分,终评成绩以50分计。


三、普通本科生转专业

(一)总体原则

自主有序:学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

公平规范:依规办理,全程公开。


(二)学生范围

按各专业一年级在校人数的5%20%确定允许转入人数。

艺术类、体育类限制(只能在原专业大类内互转)美术学、工艺美术、环境设计3专业内互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两专业内互转;音乐学、舞蹈学原则上不允许转入转出。


(三)申请要求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参加考核。

2.转出学院不得对学生作任何限制。

3.每个学生只能申报1转专业志愿,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4.转入新专业后,培养方案、学制、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需按计划补修相关课程。


(四)办理流程

1.每年6月初,教务处发布通知,各二级学院报转专业考核方案至教务处备案。

2.每年6月中旬,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自行填写申请表,由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将申请表交需转专业学院。

3.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

5.大二开学初办理学籍异动及学分转换。


(五)转后管理

1.手续办理期间正常上原专业课程。

2.学号不变,毕业执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需补齐新专业大一所学课程。

3.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注:五年制专科学生中职阶段已在本专业连续修读满三年,转段后不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4 上课时间表

                    上课时间安排表

节次

上课时间

下课时间

1节

8:00

8:45

2节

8:55

9:40

3节

10:10

10:55

4节

11:05

11:50

5节

14:30

15:15

6节

15:25

16:10

7节

16:30

17:15

8节

17:25

18:10

9节

19:30

20:15

10节

20:25

21:10

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文山州职教园区办学,其上课时间参照园区作息时间表执行。


一纸通知书,自彩云之南寄来邀约。褪去青涩懵懂,你们跨越山海、作别故土亲友,怀揣热爱与理想,走进文山学院的怀抱。盘龙河畔书声起,书香里皆是芳华。新的征程已然开启,新的故事即将书写。告别懵懂过往,奔赴滚烫未来,在文院的每一寸时光,都值得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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