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位于老校区交流中心二楼、三楼,是学校本专科教学管理的核心职能部门,负责统筹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学籍变动管理、考务组织实施、转专业办理、课程学习等各类教学管理工作,教务管理系统为线上办理各类学业业务的主要渠道。踏入大学校园,选择课程、转专业申请、休学复学、缓考重修、毕业审核等关乎学业发展的政策,需要同学们尽早知悉。为帮助新生快速掌握本专科教学管理规定,规避学业风险,我们整理了同学们咨询最多的教务业务要点,一起来了解吧!
1 学生高频咨询业务及负责教师
科室 | 办公地点 | 电话 | 核心办事内容 | 负责人 |
教学科 | 交流中心205 | 0876-2155627 | 成绩管理、网课管理、学籍管理(休学、复学等)、毕业审核、转专业 | 马老师 |
教学科 | 交流中心205 | 0876-2155627 | 选课、排课、教室安排 | 林老师 |
教学科 | 交流中心205 | 0876-2155627 | 实习、毕业论文 | 陈老师 |
考务科 | 交流中心205 | 0876-2155627 | 期末考试、四六级、缓考等各类考试组织 | 杨老师 |
综合科 | 交流中心204 | 0876-2820786 | 教务综合协调、考研相关事宜 | 章老师 |
教研科 | 交流中心304-2 | 0876-2818363 | 学科竞赛、教学科研 | 刘老师 |
2 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学院 | 办公地点 | 教学秘书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文宗楼北1022 | 张老师 |
教师教育学院 | 文宗楼北1004 | 王老师/孔老师 |
人工智能学院 | 新区实验楼307 | 蔡老师/戚老师 |
冶金与材料学院 | 老实验楼306 | 曹老师 |
三七医药学院 | 新区实验楼604 | 石老师 |
经济管理学院 | 综合教学楼B309 | 陶老师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楼2002 | 华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艺馨楼1001 | 杨老师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文山州职教园区综合楼1楼教科办公室 | 王老师 |
3 本专科学生核心业务规则
一、学籍管理(入学注册、学制、休学复学、退学、毕业)
(一)入学注册
1.新生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保留入学资格: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为1年。保留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4.学期注册:每学期开学按时缴纳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二)学制年限
本科标准学制4年,最长在校年限6年;专科标准学制3年,最长在校年限5年(休学、保留学籍时间不计入)。
(三)休学
1.适用情形:因病需修养、一学期请假超1/3学时、创业、其他特殊原因。
2.休学时限:休学以1年为期,可申请延长1次;创业休学可申请延长2次,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3年。
3.办理流程:提交《文山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经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
4.参军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在校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四)复学
休学期满或退役后,应于开学第1周提交复学申请,期满后1个月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按退学处理。
因病休学者,须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痊愈可正常学习诊断证明。
复学后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原专业无后续年级的,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
(五)退学
1.强制退学情形:超过最长在校年限、应休学而未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不复学、伤病无法继续学习、连续两周无故旷课、超过规定期限2周以上未到校注册。
2.主动退学: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多级审批。
(六)毕业、结业、肄业
1.毕业: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放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放学位证。
2.结业:修完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予以结业。结业后2年内可申请重修,合格后换发毕业证。
3.肄业:在校学习满1年及以上的,发肄业证书。
4.证书管理:证书遗失只发证明书,不补发原件。
5.配套管理:取消补考和毕业“清考”,课程不合格须重修,重修成绩在成绩档案中标注“重修”字样。
二、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选课
1.本科学生通识选修课需修8个学分,包含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公共艺术、劳动及体育4个模块,每个模块最少2个学分,共8个学分。三年制专科学生通识选修课需修6门课,共计12个学分,具体模块不限。五年制专科学生通识选修课需修2门课,共计4个学分,具体模块不限。
2.本科及专升本师范类专业学生需修4个学分的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3.学生须按通知时间于教务系统内选课,课程一经选定不得退课。
(二)考勤
1.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1—20学时警告;21—30学时严重警告;31—40学时记过;41—50学时留校察看;51学时及以上开除学籍。
2.请假:3日以内由班主任审批,3日以上由二级学院审批,报学生处备案。
(三)免听与免修
1.免听:因重修导致课程时间冲突,可申请免听。获准免听者须完成教师布置作业和相关任务并参加考试。
2.免修: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可免修《大学英语》;非计算机、人工智能等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及以上可免修《人工智能素养》;师范类专业学生普通话达要求可免修《教师口语》;教师资格证相关课程考试通过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非体育类专业学生取得运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证书或退伍士兵可免修《大学体育》。
(四)缓考
考前提交申请,审批通过生效;开考后不受理,缓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五)成绩记载
1.百分制计分,60分合格。
2.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3.成绩遵循“三控线”原则,平时成绩低于60分或期末成绩低于50分,终评成绩以50分计。
三、普通本科生转专业
(一)总体原则
自主有序:学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
公平规范:依规办理,全程公开。
(二)学生范围
按各专业一年级在校人数的5%~20%确定允许转入人数。
艺术类、体育类限制(只能在原专业大类内互转);美术学、工艺美术、环境设计3个专业内互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两专业内互转;音乐学、舞蹈学原则上不允许转入转出。
(三)申请要求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参加考核。
2.转出学院不得对学生作任何限制。
3.每个学生只能申报1个转专业志愿,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4.转入新专业后,培养方案、学制、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需按计划补修相关课程。
(四)办理流程
1.每年6月初,教务处发布通知,各二级学院报转专业考核方案至教务处备案。
2.每年6月中旬,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自行填写申请表,由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将申请表交需转专业学院。
3.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
5.大二开学初办理学籍异动及学分转换。
(五)转后管理
1.手续办理期间正常上原专业课程。
2.学号不变,毕业执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需补齐新专业大一所学课程。
3.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注:五年制专科学生中职阶段已在本专业连续修读满三年,转段后不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4 上课时间表
上课时间安排表 |
节次 | 上课时间 | 下课时间 |
第1节 | 8:00 | 8:45 |
第2节 | 8:55 | 9:40 |
第3节 | 10:10 | 10:55 |
第4节 | 11:05 | 11:50 |
第5节 | 14:30 | 15:15 |
第6节 | 15:25 | 16:10 |
第7节 | 16:30 | 17:15 |
第8节 | 17:25 | 18:10 |
第9节 | 19:30 | 20:15 |
第10节 | 20:25 | 21:10 |
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文山州职教园区办学,其上课时间参照园区作息时间表执行。
一纸通知书,自彩云之南寄来邀约。褪去青涩懵懂,你们跨越山海、作别故土亲友,怀揣热爱与理想,走进文山学院的怀抱。盘龙河畔书声起,书香里皆是芳华。新的征程已然开启,新的故事即将书写。告别懵懂过往,奔赴滚烫未来,在文院的每一寸时光,都值得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