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
学校决定从本学期起,所有课程考试全校范围内随机交叉监考(监考由教务系统自动排考),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各二级学院在5月27写成以下工作步骤:
1.专业课重修学生未做在教务系统里的,添加完成,教务处从5月29日开始生成试卷号(试卷号生成后就不能再安排重修名单)。
2.从“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考试任务维护”页面设置考试方式和考试形式,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考试形式必须设置为“统一”。
二、各二级学院在6月1日起至6月14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以下工作步骤:
1.从“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考试排考设置—设置页面”设置好每门课程的领返试卷地点(可批量或单个设置、注意各学院不要设置通识课领返试卷地点)。
2.根据各学院现有的监考教师、考场资源(即学院现有监考教师每个时段可安排考场数)合理安排考试的时间、地点,路径:从“考务管理—集中排考管理”页面下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3.完成监考教师信息维护表,根据各学院考场实际情况填写每位教师的最大监考次数(通识课加专业课,各学院专业课每个监考教师的监考次数之合必须等于专业课所有监考次数总合)。
闭卷考试:考场人数1—50人安排2名监考教师,51人以上安排3名监考教师,开卷考试:所有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
通识课程监考场次按照副处及以上人员不安排、每个学院留一个教学秘书不安排,正科及将近1年左右退休人员安排1场,副科安排2场,其他教师安排3场的原则安排,专业课按各学院所有考场每个教师可安排的最大场次安排。
其它事宜按《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安排进行。
教 务 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