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各年级课程教学将于第18周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于第13周(5月24日下午17:00)前,将需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的通识课程统计表(电子版)交袁海铭处。
二、请各位任课教师按以下要求完成拟卷工作:拟卷必须围绕课程大纲(课程标准)、文山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要求进行,严格试卷命题审核,每门通识必修课程试卷3套;每门专业课程试卷3套;每门通识选修课开设一个时段试卷2套(每增加一个开设时段增加一套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0%,通识课试卷请于第15周(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由各教学部门统一交到教务科袁海铭处。
三、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在第18周(2024年6月24日至28日)随堂进行,其余课程正常上课,请各学院通知到各位任课教师。
2.期末考试时间暂定于第19周、20周(通识课考试时间:7月1日至3日,专业课考试时间:7月4日至12日。)
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从本学期起专业课考试全校范围内交叉监考,所有考试课程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求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1.专业课重修学生未做在教务系统里的,请在5月27前添加完成,教务处从5月29日开始生成试卷号(试卷号生成后就不能再安排重修名单)。
2.各二级学院在6月1日—6月14日在教务系统内安排各专业课程考试的时间、地点(各二级学院排考按以下两个环节:A、从“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考试排考设置—设置页面”设置好每门课程的领返试卷地点(可批量或单个设置);B、从“考务管理—集中排考管理”页面下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五、考试考场各学院安排课已分配到各学院的教室安排。
试卷制作要求按教务处之前下发的《文山学院试卷规范及样式》进行排版。
六、所有考试环节,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山学院期末考试的相关要求进行。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需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通识课程统计表
教 务 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