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各年级课程教学将于第18周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于第14周(6月2日下午17:00)前,将需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的通识课程统计表交张荣珍处。
2、请各位任课教师按以下要求完成拟卷工作:拟卷必须围绕课程大纲(课程标准)、文山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要求进行,严格试卷命题审核,每门通识必修课程试卷4套;每门专业课程试卷3套;每门通识选修课开设一个时段试卷2套(每增加一个开设时段增加一套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0%,通识课试卷请于2023年6月10日(第15周星期五17:00)前由各教学部门统一交到教务处。
3、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在第18周(2023年6月26日至30日)随堂进行,请各学院通知到各位任课教师。
(2)期末考试时间:夏季学期1—2周(2023年7月3日至14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考场各学院安排课已分到各学院的教室安排。
5、制卷制作要求按教务处原下发的《试卷规范及样式》进行。
6、各教学部门请于考试前1周内将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表(电子版)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7、所有考试环节,请各二级学院按文山学院有关考试的相关要求进行。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需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通识课程统计表
教 务 处
2023年5月30日